琉璃笔记
(序)
桌上,是一杯看来浓重的茶。厚厚的茶叶,绿而发亮的茶水色。只是那杯子,本不是我心仪的那种。长久以来,我一直在盘算如何的杯盏才是我乐意用来饮茶的。我也不知道,或许应该是琉璃的。
很难明白为什么我会钟情琉璃,似乎在我可以接触的任何地方,都没有一件像样的琉璃制品。或许我专注的不是工艺,而是本身。“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瑕秽,过于日月。”耳边萦萦的,始终只有这一句。与其说悟得,不如说朦胧得很。
对于这些教义似的内容,吸引我的往往不是深入浅出后的解释,而是乍耳闻时的冲动。某一次,我用一见钟情来形容这句话。或许是因为我无法解释更多。
世人以为我善于玩弄文字的游戏,字里行间的,是找不到的隐讳之情。到底是我不经意的流露,还是旁观者多心,如今也是难以分说。话总是很多,只是说不出来,或是不知道如何说——我能表达的方式,未必是人们可以接受的形式。当一句话绕得太复杂,惹人遐想,总是难以避免的。
笔记,前前后后写了不少。母亲说整理出来,帮我出一本书。多是留得自家用的,哪里敢拿出去现世。“笔耕不辍”这句话总是有人会提醒我的,每一个阶段,每一年,每当我写出一些觉得尚能见人的东西时。只是到了如今,越来越写不出来了。
桌案上的绿茶,逸出香气。我停下键写的双手,懒洋洋挪向杯子,重重抱起,炙热的水温透着厚实的瓷壁,依然那么刺手。掌心的血液,被烫得涌动,经脉振荡的刺激。试探性地把嘴唇凑到杯沿,茶水蘸湿上唇。我知道烫,却没有直接的知觉。那只是心理作用,或者是由手心产生的联想。干裂的唇,所有的知觉都变得麻木。伸出舌头,轻舐唇上茶水的味道。舌,似乎是娇嫩些,还能感受唇上起裂的割痛。茶水的味道很淡,只有浅薄的茶碱的甘涩。
这就像是个幌子,很浓重的茶叶,内在的,却是那种淡得可怜的味道。我偏爱这种茶叶,浓郁的茶香,却不那么刺激。很透彻。只是外表,叫人难以琢磨罢了。
绿茶清火,很凉,似乎不合适冬天喝。和酒精蒸发不同,茶凉是透着心的,在骨子里酝酿那种败火的感觉。或许脾气不好的人应该喝绿茶,就像父亲一样,常年的绿茶,是一副好脾气。在这里的冬天,太冷,冷得萧索,喝一口绿茶,不久就会彻骨凉意,唯有靠热水来保住手心的温度。别人总是没有这样的感觉,或许是我太过敏感。
只是,我似乎是迟钝的,别人反应过来的事情,我总是慢上一些,无论出于什么解说,都不该用“敏感”来修饰“我”。在适当的机会,我倒是很乐意说,我在用心喝茶。
茶的隐约凉意,可以叫人静心。想写字的时候,喝一口茶,安静一会儿。虽然不是什么文人,只是这些过场倒算是足够。
刚刚四月,乍暖还寒时候,偶尔还会飘上一整天的小雪,气温上下在零度。还是那么敏感,或是用心,一杯茶后,心里渐渐冷却,只是手心还是滚烫。继续敲打键盘。脑子里很空,不知道要写什么,与以前不同,这回打开文本,不停地键入,脑子里却没有任何打算。只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写到了,就继续想,然后又可以写。
不知道为什么开头就写下《琉璃笔记》这四个字。根本也没有想好内容会是什么,确定的,当然不可能是琉璃的制作工艺手册或者相关介绍。理由,大概除了那句佛偈,或许是看见茶,想起琉璃,抑或是琉璃盏里的一抹清茶香。
(一)
四月将尽的时日,渥太华的积雪在连日里陆陆续续细小的雪雨间渐渐化去。湖面上,水汽弥漫开来。整整一个冬天,半年的光景,这里是白雪笼罩的,除了松树暗棕色的枝干,是耀眼白光里的唯一色彩。雪国里的冬天,竟是如此单调,落寞得毫无情趣可言。每每面对那阴霾的天际,遮天蔽日的黑云里,飘落纷纷扬扬的雪片,总会自觉地问自己,我来到这里,究竟为了什么?
那时候看书,据说北欧的自杀率总是全世界最高,追根究源,便是因为长久的冬天。生在温暖地区的人们,都说秋天主杀,多半是因为不曾见过这遥不见尽头的冬季,冰冻的杀戮气息,充斥在每一个活动的角落里。这般的场景,实在不合适自问什么,一旦问了,便纠缠其中,难以自拔。
当年附庸风雅的时候,常常搬弄一些哲学的说法,那些思考着虚无缥缈的问题的念头,这里,是最最要不得的。冬天,就像是人生的尽头,万物萧落的时节,经历春夏繁盛的花枝招展,几度风流的下场,同样不过是尘归尘、土归土。悲观的心情,多是在这种情形下产生的,也有人说,这便是冬天里的厌世情怀——实在不明白为什么用到了这“情怀”二字。
情绪是自主的。大抵在不同的时候或是必要的环境里,“辩证”也是不错的办法。雪莱是一个多情的诗人,当初看他的诗歌,也都是些儿女情长的感怀——也可以断章取义,他那句名言:“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浓密云层后的阳光,在最不经意的瞬间,洒在心境里。冬天,是结束,或是开始,轮回就像一个首尾相接的环,没有终点,也没有起点。
渥太华是没有春天的,那一夜,冰雪消融,天明时的阳光遍洒在新绿的草芽儿上。道旁矮树的枝尖,抽发出点点鲜嫩,紧紧裹敷的芽头,隐隐地,是一个冬季压抑后的冲动。水也渐涨了,河道两岸的基石,淹没在水面下,这时节尚没有水鸟来息,水面难得的平静。风很大,水波泛动的片刻,带着新鲜的味道。再有一旬,江鸥便会到处都是,低低飞在水面上,带着粗杂的啼叫,或是信步岸边草坪上,等着过路人喂食。忽然想起一幅画面,喷泉下的鸽子广场,一个刚刚蹒跚学步的孩童,藕节般稚嫩的小手里攥着面包碎屑,笑着,无邪的眼神是最初的童真,鸽子围在身边,等待着喂食。孩童圆胖的脸,咧开的嘴,笑得开怀。这算是一幅粗浅的图片,很久以前,在某本杂志上登载的,只是如今又叫人忆起,是一种和谐安宁的心绪。渥太华便是如此,首都之城,更好像与世无争的小小农村,慢节奏的生活,适应了这里的每一个人。
仰起头,是万里无云的蔚蓝天空,真的是没有污染的景色,或许也是如此罢。喜欢这种蓝色,纯净得叫人无所求,剔透的感觉,所有的想念,都是多余。水天本不是一色。那次在安大略湖边,看着那顷旷如瀚海的湖面,在天之尽头,深邃的湖蓝,和纯淡的天蓝,划分一条天地间的界限,真的是阴浊阳清,浓墨淡彩的天地二分。
这里,到了这个季节,到处都能看见郁金香的影子。房前屋后的墙角空地上,就有那粉紫鹅黄的郁金香,偶尔也有蓝色的,一种比湖水更加浓重的蓝色,带着乳白色的花瓣茎脉。郁金香,一种叫人爱不释手的植物,优美,却没有夺人心魄的强制芳香,貌若处子的清幽,方显得大家闺秀的雅致之美,在不经意里,吸引世人的眼光。我看上郁金香,不争的事实,不解风情之辈,同样不乏爱花的心性。郁金香,让我想起一个人,人们赞美她是坠落凡间的天使,拯救这个性感泛滥的世界。她的名字叫做,奥黛丽赫本。她是如此的美丽,美丽得不染凡尘——我该承认,我同样爱好那种性感的艳丽,只是不长久罢了。那种一眼就让人觉得冲动的女人,不复多看,久而生厌。抑或者,我本不是常人心性。要怎么说?妩媚,总是缺乏长久的保鲜期。花容易逝,外秀而中空的人,难免让我想起“红粉骷髅”的佛偈。只是对于赫本,我该用郁金香来比喻她,还是用她代称郁金香?颠沛流离、战火纷飞的年代,少女时的赫本依靠郁金香的球茎充饥度日,她就像那株郁金香,纤弱而秀丽。不施粉黛,那张精巧剔透的脸庞,和平的眼神,总能叫人释然。风中的郁金香,摇摆却中坚,不招摇的美丽,反倒让人割舍不下。淡淡的赏心悦目,是来自花瓣间精巧的气质。人说好酒当醇,我说美人宜清,都是久长之道。给人压迫感的美丽,就像它来到时一样,瓦解得激烈而迅速。花,该是同理。再过些日子,便是渥太华的郁金香节,成片的郁金香,姹紫嫣红,好一个美不胜收。欣然接受这种包围感的美好,那么平和的视觉美感,虽然多少有关心理,无论如何,都是乐在其中的欣赏,不压抑,不紧迫。欣赏美的事物,本该就是叫人心平气和的。
抬头的鸟过蓝天白云,垂眼的水流芳草菁华;人与人之间至少表现出来的友善空间,生活里看来不嗜争夺的缓慢节拍。当我安然于乘车时白人司机那句字正腔圆的汉语“你好”时,我该问自己,难道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二)
作第二篇时,一直断断续续,写了很久。咖啡壶不停地响着煮水的动静,一杯又一杯的黑咖啡,并没有衔接那些间隙的记忆。纯咖啡,不加糖,不加奶,只有一股浓浓的咖啡苦味,不仅仅是舌尖的滋味,嗅觉同样可以感受。那种焦糊的味道,总是让我怀疑第一个尝试咖啡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态。在西方人的国家也算颇有时日了,或多或少习惯了他们咖啡饮料的方式,只是他们热衷的咖啡,多糖重奶,甜蜜的毫无咖啡滋味可言。当然,我时常做的那种单纯咖啡,又该是另一个极端了。
常用的饮料,一者是东方的绿茶,一者是西方的咖啡,除了起源地域上的差别,都是那种清苦的东西。生活里,也总是把二者交替起来饮用,没什么说法,只是因为兴趣而已。
最早喝咖啡的年岁已经记不清楚了,那时候很小,十多岁的样子,姨夫从莫斯科回来。在同样冰雪覆盖的亚洲地域上,俄罗斯人建筑着他们的伏特加和高热量咖啡的文化。姨夫做的咖啡,并没有传统俄罗斯咖啡的鸡蛋、巧克力和伏特加酒,那时的中国多半还没有这样的条件,或许是不相应的气候,没有如此的必要。没有咖啡豆和咖啡壶的年代里,“雀巢”的速溶咖啡是最好的选择。一瓶咖啡,一瓶伴侣,一盒方糖,就是多年前全部的中国咖啡模式。方糖很早就见过,爷爷家里总有很多,那种黄色的立方盒子,大概是正面左上角的地方印着一个绿色麦穗的标志,多少年后才知道,那或许是我见过的第一个绿色食品的标志。爷爷是不喝咖啡的,或许他身居一官半职时,也追逐过时尚,只是退休后,便再也没见他喝过——而方糖,却总是有的,只见它不停地消耗,却不知道去向何方了。早年见到方糖的时候,也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规规整整的方体,细腻得没有散落的糖渣儿——或许我生来便对规整的东西具有好感,总是很小心地把玩,不是为了吃甜头,只是为了专注地看,或许是从不曾见过那么干净的糖块儿,白得毫无瑕疵。
话说远了,竟然无限地扯到了方糖,咖啡和伴侣才该是话题的主角。咖啡自不必多说,伴侣的成分到今天也不曾细致地了解,长大了,到了外国人的地方,自己煮咖啡时,也不用那些复杂的配角。见到旁人总是把牛奶调配在咖啡里,大概猜测那所谓的伴侣,也就是奶精一类的东西。对我而言,它的成分远没有它的名字重要。那时候对于中文汉字的词义的一知半解,使我在任何可能的机会都会扩充自己的知识。小孩子是没必要知道“伴侣”的意思的,中国教育的羞涩和尊卑问题,让夫妻介绍彼此时,绝不会使用“爱人”、“伴侣”之类,他们会说“孩子他爸”、“孩子他妈”。于是当第一次看见“伴侣”这个词出现在咖啡罐上时,好奇,总是驱使人们去猜测。我是个懒惰的人,从来就不喜欢翻看字典,这二十年来,所会的各种汉字,无论繁简,绝大多数都不是从字典里学来的。没有查看过确切地解释,幼稚的孩童,凭借白色奶精的作用,揣度“伴侣”的意思。小的时候,不接受黑咖啡,因为它真得很苦,天真的童心,是会自觉避免任何造成刺激的事物的,黑咖啡算是一种。当伴侣加入咖啡,轻轻搅拌,黑褐色的纯咖啡渐渐带上牛奶的乳白,涩口的味道也渐渐缓和。无论孩子将来是否对牛奶具有抵触情绪,只是童蒙时代,永远是爱好奶味的,这应该算是天生对母乳的追求。厌烦的情绪,多半是因为后天的遭遇,所以抵触情绪往往是逆反人性本初的。不知道要如何明言“伴侣”的意思,只是隐隐知道,伴侣是如此重要,缓冲、中解所有烦人的刺激。实际上,如今想来,那种理解仍然没有解释完全,只不过是对于“伴侣”的价值,作了基本的认同。时隔多年,当自己的语言能力胜过往昔时,再看见“伴侣”,已不是在咖啡罐上了,习惯地用在人的定冠上。而实际上,我也从来不曾刻意解释什么叫做“伴侣”,因为称之伴侣的人,已经是多少感情的附加,言辞是不能解说这一切的。十年前的理解,到今天依旧作用——什么是伴侣?相伴一生,出双入对,一如咖啡为伴侣加味,伴侣为咖啡调节,彼此不能非开的相辅相成。真切的爱,应该就是口中的“伴侣”。为奶精作“伴侣”的好名字,那是与咖啡之爱,永世相随。
同样在雪国,我本不该喝那清苦的纯咖啡,就像绿茶一样,愈喝愈冷……
(三)
不明白为什么五月的天,还是那么凉,坐着写字的时候,脚底凉意乍起。起身披件衣服,穿上厚厚棉袜,实在不知道“今夕是何年”了。
起来许久,滴水粒米未进,胃壁的摩擦实在受不了。进厨房,本想煮几只汤圆充饥,忽然对着锅里烧开的沸水呆愣住了。该算是心理作用,鼻子里闻到了淡淡的溏心鸡蛋的味道,那是久违的儿时的味道。
溏心鸡蛋其实最简单,烧上一锅水,在煮沸时,打进一个鸡蛋,最先看见的自然是明显的蛋黄沉下锅底,而后是周围牵粘的蛋清很快被烫熟,薄薄的一层蛋白包裹着尚来不及凝固的蛋黄,加些冰糖,也就可以出锅了。在那个刚刚开放的年代,这算得上不错的营养品了。至今也忘不了那水里淡淡的腥味,咬一口,紧接着吸食,那微微带甜的蛋黄才不会流失。大概那时候的铁锅质量并不好,轻薄的一方铁皮,总是会把蛋清烧得略带焦糊,于是汤水里,自然少不了那种说不明白的味道,一点点儿特殊的焦味,却不苦。再后来学到了常识,才说清楚那就是蛋白质的味道。
而实际上,我并不喜欢溏心鸡蛋,确切地说,是不喜欢那种半生不熟的鸡腥味——吞蛇胆、嚼蝎子、生吃海参,这些都不在话下,唯独是那生鸡蛋的味道,就算到今天,还是不愿接受。回想起溏心鸡蛋,多半是因为想起了某人,借来的引子罢了。
八岁那年,我还由保姆带着。与其说她是保姆,不如说她也是个孩子,我出生的时候,姨妈把她从高淳乡下找来,那时候,她十六岁。是啊,她比我大十六岁,如今,该是三十七岁了。现在,我已经记不得我开口叫的第一个人,是母亲?父亲?还是她?印象里,我第一个认识的宝石是玛瑙,我如是称她“妈呐”——这两字只能算是音译,幼儿的牙牙学语,实在找不到贴切的用此,因为它本不具有常用的意义。语言学家总是说,无论任何种族,任何语言,婴儿对母亲的呼喊总是来得最早,且都是“妈妈”——就像实验室里,训练后的黑猩猩能且只能说出“妈妈”一样——“妈妈”这个单词的发音是最容易也最不需要任何复杂声带结构的。母亲自然是“妈妈”,同样睁开眼就看见的保姆便被称作“妈呐”。再后来,学会了复杂的发音,我便改称“阿姨”,至少在文字上,是可以找到相应的。
父母都去上班,从来就是阿姨带着我。母亲总说我那是跌倒了也不会爬起来,就这么爬躺着,四处张望,阿姨便会跑来将我抱起。这种依赖成性,那时或许让长辈担心了许久。和院子里其他的孩子不同,我进进出出的时候,总是身边多着一人,阿姨就这么带着我,读故事,喂吃饭,帮洗澡……那些尚能存在记忆里的事情,实在没有什么是我独自一人完成的。“追着喂饭”是那个时候知道的,小时候不吃饭,阿姨便端着饭碗追在后面,我跑着跑着,歇下来,吃一口,她帮我擦干净嘴,于是我又开始乱跑,她又开始跟在后面追……直到后来上了幼儿园,我也不曾老实过,大概一学期的时间,有一半是托故呆在家里的。上午送到幼儿园和小孩子们一起玩耍,吃过中饭,到了午睡的时候,就被阿姨提前接回家,周而复始。某段日子,我想过,自那时起我便开始一种半离群索居的状态,难怪那些儿时的玩伴记得我,我却不知道他们。所幸这些算不得什么坏习惯,至少它们并没有在我后来的生活里留下任何影响。
那时候有阿姨照顾,一日三餐自是当然,只是后来随她回了高淳老家,见到当地农民一日两餐,或许,这也是我现在生活景况启蒙。高淳是一个有水的地方,有高高的芦苇,也有密密的棕叶,湖里还有新鲜的菱角。阿姨的父亲就是地道的农民,每天天不亮便撑船去了湖对岸的田里,带着满满一饭盒实在的油炒饭,这是白天的消耗,晚上回来后,才吃第二顿。如今我一样延续着这种方式,临近中午时饱饱吃上一顿,于是到了晚上,才会有饿的感觉。
记得靠近湖岸的地方,有一条水沟,水很急,里面有不少小鱼,很小的那种,没有肉,只有大得不成比例的鱼头,当地人说这是猫鱼,顾名思义,大概是喂猫的。我说过,我什么都吃,即便是猫粮也不例外。把那种小鱼炒得干干脆脆,或是红烧雪里蕻,都是十分可口的。他们总说,我吃那小鱼儿,总能吃上很多。
屋侧有一垛草垛,垒得高高,是用来烧大灶的。还有一直很大的草耙子,西游记看得多了,就总想着那是猪悟能的九齿钉耙,挥得颇为神气。房前的猪圈里有只黑猪,与其他猪不同,它的耳朵是立起的,倒是帅气不少,我喜欢在烧过大灶后带着几根剩下的干草去喂它。喂猪总叫人很满足,因为它永远吃不饱,不停地吃。后来有人说,其实猪跑得很快,于是剩下的日子里,我总是捉摸着骑上那只黑猪,只是到了最后也没能实现,猪毕竟还是脏了些,阿姨又从小养成了我干净的习惯。就像自己的鸭子要吃蚯蚓时,我也从不会自己动手,只是招呼院子里其他的孩子代劳,自己站在边上看这就好了。
对于生在城里的孩子而言,农村永远是自由的天堂,那里有数不清的新奇玩意儿,捉鱼、摸虾、牵牛、喂猪,湖心小岛上的棕叶,采来就能包肉粽,除了腌肉味道,还有新鲜棕叶的芳香,这种滋味,那以后,就再也未曾享受过。
在那里,我吃到一种用炒米做成的球,每天早上,阿姨做上一碗溏心鸡蛋,泡上一两个炒米球,今天还是能记得的。
家里有台编织机,是那时母亲买来给阿姨学手艺的,于是我也第一次知道,编织这种东西,真得很奇妙。后来上小学,阿姨也不必天天在家里照看我,便在附近的中学食堂找了份帮工,实际上只是方便我罢了。每天中午,我便去那里吃中饭,然后在附近的同学家里玩上片刻,再回学校。
直到八九岁那年,姨妈给阿姨在南京找了户人家嫁了。八年,就算是自家的孩子,也还是出嫁的姑娘了。这些年,别人都看着我受尽照顾宠爱,于是无数人担心我以后的独立生活该如何处理。阿姨教会我整洁,条理和自我收拾,庆幸的是,这些东西我算是都学会了,自己的房间从来只有自己处理,父母是从来不管的,他们也不会进我房间——这是个不错的保有个人隐私的条件,我该感谢。
那以后的日子,还经常有些往来,阿姨和她丈夫会带着我去夫子庙玩耍,然后去他们那里住上一日。时过境迁,我了中学,高中,即便自己不那么勤奋,只是考试的压力无论如何都要应付一番;上了大学,离开南京,到了北美,越来越远,失去的联系,多半只有靠记忆填补。
如今一个人,疏懒了不少,很少会刻意打扫卫生收拾家居,只是那儿时的习惯不曾改变,时刻多加注意的卫生,至少可以让示人的地方保持得干干净净。
神经过敏一般的溏心鸡蛋的味道,带着浓厚的过往的记忆。我放回汤圆,取出鸡蛋,倒了多余的水,沸水锅里放了冰糖,下了一只鸡蛋。蛋清迅速凝结,包裹蛋黄,薄透的蛋白,映着蛋黄浅浅的颜色。装碗,尝了一口,是回忆,却不是过去的味道……
(四)
站在窗口,撩起的窗帘抖落淡淡呛鼻的灰尘——许久也不打开窗户,看一眼外边的世界了。正午的时候,天阴沉沉,风很大,卷起地上的报纸和尘土,是要下雨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父亲看天的本事。母亲总是说,父亲判断下雨的本领是一流的,他们恋爱时每每出门前,父亲都会看看天空,即便艳阳高照,只要父亲带着伞,是一定会下雨的。后来稍微懂事以后,每次听母亲如是说,都会暗暗发笑,因为看天判雨的伎俩,是庄稼人一定要会的,于是总要想,为什么父亲也会精通。那种笑,算是带着可怜的清高罢。时过境迁,多少年后,我也具备了这种能力,虽然我还是更依赖于准确的科学技术。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遗传,或是潜移默化,我身上时刻打着家庭的烙印,无论我是否愿意,它都必须延承下去,包括我的孩子。出生在这片土地上,只要时事允许,我同样也是扛起锄头的庄稼人。
与父亲不同,他的本领是在恋爱时完全发挥的——而我则是在独居时运用。他和我,始终是两个人。父亲选择带伞出门,我更愿意放弃出门的念头。
渥太华连续下了数天的雨,草芽长势越发喜人,我却已经闭门谢客多日。门上的链锁保持着三、四日前的状态,没有人敲门,我便连靠近门的地方也不曾去过。或许是独居给了我充足的空间,卧室里的睡眠,客厅里的消遣,不必考虑门外发生了什么。关起门来,我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空间,只是没有寂寞的感觉。
多日来,当人们询问这种离群索居的生活滋味时,我不能告诉他们那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因为那些儿时的记忆,实在影响不了我什么——翻开叔本华的哲学,里面找到那个疯狂哲人的解释,“只有愚昧的人才喜欢聚居”,这句话似乎更加不合适。只是这种独处的生活并没有叫我觉得乏味,因为我本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一旦不能引起兴趣,宁愿放弃;坚守,是因为乐在其中。没有其他人的眼睛,拉上窗帘而不见阳光,在方寸间可以纵情恣意,吃饭睡觉写作游戏,甚至包括想念,都不需要日程的安排,任何时间地点都是允许的——我是我的标准。
自由,对我来说是廉价的。我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些空虚的自由,没有任何我在乎的束缚,而试图束缚我的人往往是我漠不关心的,这又如何是好?!我寻找可以限制我的对象,可是我找到的,却不曾提出什么界限的要求——依然,我享受着这种松散的自由快感。
让我想想,我为什么来到这里,过着一个人的单调生活,无人问津?并非生来便漠视自由的可贵,裴多菲的诗歌把自由推崇到了高过生命和爱情的地位。那个时候,没有人会怀疑那失去生命和爱情的自由,到底具有什么意义?只是对于那个爱国诗人而言,真正看重的,可能是那些所谓的“主义”。无需细究。
有一年,父亲说,我不适合生活在这片生养我的故土上,因为我要的自由,在这里,是索命的镣铐。那一年,我十八岁——或许是十八年来,我的言词给了他们极大的压力,这不是一个革命的家庭,容不下激进分子。于是我一直以为,生意人的胆魄,永远随着他的职业年龄递缩。马克思说,“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任意横行,甚至无视绞首的危险。”实际上,盈利的行为,转移了商人的胆气,当能量由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时,他们是守恒的。那种貌似愤世嫉俗的态度,压迫着他们,终于在我十八岁那年,他们决定让我离开,是否真的有益于我暂且不知晓,更多是为了所谓的安全。高中的时候,我甚至不敢告诉他们,我在学校里还组织这属于自己的小团体,笼络着三十多人。毕竟我不想让他们觉得我具有某种反主流的动机。
讽刺——我期待的自由将我驱赶到了这个人人独善其身的自由国度,没有人会关心旁人做了什么,他们允许你破口大骂,只是因为他们并不在乎你真正说了什么,友善的微笑,不过是为了让咒骂的人在自讨没趣后学会适可而止。当我到了这里,便开始了毫无价值的自由生活。如果我想感叹人生,那么是不是该说,价值是源于稀少,甚至禁止。
叫人念念不忘的东西,总是因为它的不可得到,就好比我说的自由。镜花水月的美好正是因为它们一触成空。初中校园里,那个曾经叫我心仪的女孩儿,或许也正是因为一次次的擦肩而过。当眼前的机会一个又一个甘愿放弃时,我必须自问,我所惦念的,到底是那个女孩儿,还是那些错失的机会。其实从头到尾不过是一场蜻蜓食尾的游戏,当我一个人自娱自乐时,一些人说,这是单相思——我不否认;另一些人说,这连单相思的条件都不符合——我也不否认。相思必须是两个主体间的行为,哪怕是单相思,也应该是两个人,只不过一个有情,一个无意罢了——我在唱一个独角戏,一个和我写的独角戏剧本一样的场景,整整两个小时的台词,只有一个人,所有的配角,都不过是幻想。
当那种心仪的感觉离开我多时,那个女孩儿也消失在记忆里,无情把她瓦解成一个个片断,清秀的脸庞,乌黑长发束起的高高马尾辫,还有什么?似乎没有了……往后的时日里,似乎每每有如此的女子,我便带着一丝好感,哪怕只是稍纵即逝的那种。周国平说人们寻找的爱情,是那些符合与生俱来的关于配偶的种种标准,眉毛、眼睛、脾气等等。看书的意义,在于时时自省,我总算应该明白,我喜欢的到底不是那个女孩儿,而是那些残留片断。不知道我曾经对多少具有如此属性的女子产生过闪光般的好感,只是善于把握分寸罢了,逾越界限的行为往往把一切都变得焦头烂额,我必须明白这一点。
回忆和看书一样,都是为了让自己学会一些东西。起码当我想到那段年少过往时,今天,以不会再用“念念不忘”或者“水月镜花”去比喻她们。感情的专一性,不是拿来随意泛滥的,即便我有那种空洞的自由,只是自律是对真正心爱之人应有的尊重。
早已经成了现实主义者,得不到的,是因为它原本就不该得到,难道为了那种千分之一的契合?就像所有花花草草,无论多少的雍容华贵,让我心动的瞬间总是过场,留到最后,我依然爱那内敛淡雅的郁金香。脑海里渐渐清空的记忆,是为了存留给现在和未来的空间,教导别人的那句“珍惜眼前”,同样也是自我受益的。
寂寞,是思考的敌人,它引动所有的回忆。所幸我并不沉迷于此,记忆后尾随着选择性的忘却,自律的自由,将过去的自己留在冰雪雨水里,冰封或者冲刷,带着感恩的心面对现在和将来,我所执著的,本该是那场有两个主角的对手戏……
(五)
实际上,写第四篇的时候,心情多少有些混乱,偶尔不压抑的情绪,终究会影响下笔时的逻辑。写了十几年的文字,这样的感觉实在难得可贵,心里的挂念或是顾忌,但凡涉及到书面上修饰性的词藻,隐讳得往往叫人看不懂。
写作的习惯通常是与生俱来的,无关年岁长幼。小学里启蒙教育的作文课题,都是千篇一律的花花草草,细致入微的客观描摹原本失去了所有的文学意义。完全真切的东西,是不能叫做艺术的。除了文艺复兴时期的那些宗教壁画,带着细腻的人物及场景刻画之外,后来传世的名作,大多受着抽象主义或多或少的影响,一部分的朦胧,是所谓“雾里看花”的遐想余地——而细究起来,真正被人们称之为极品的并非画作本身,而是观看者内心的自省,人们是不吝啬用一切极端的褒奖来美化自己的。中国画没有西方画的种种区别,因为解剖学上的认识匮乏,使得几乎所有中国画看起来,都带着艺术的抽象,无论写意或是工笔。
小孩子写作文,其实多数不是为了有感而发,除了完成任务,追求的不过是一个看起来体面的分数,或者作业里一段段的波浪线——那是用来标记看来不错的句段的。或许是因为这些非常机械的目的,实实在在的文字背后毫无弹性,就像吃压缩饼干,味如嚼蜡。因为写作目的而产生的那种感情,带着友善的欺骗性质。
我曾几何时也是那满篇都是波浪线的好孩子,这种迎合老师要求的文字,通常会淹没在那些林林种种的红笔记号里。作文不是为了表达自己,而是为了满足别人。长大后学会的成语可以刺破这个可悲的现实,叫做“卑躬屈膝”。
当我触摸自己的后脑,会隐隐摸到一块突出的骨盖,摸骨的江湖术士说,那个叫“反骨”,据说魏延就生着“反骨”,所以诸葛亮第一次见他时,就动了杀他的念头。天生“反骨”不是值得骄傲的事情,对于我,那似乎是被驱赶到这里开始漂泊生活的源头,至少家人不喜欢我具有这种危险的特质。当然,生来便有的东西,是不以旁人意志为转移的,我承袭这种这可能古来有之的“反叛”,并在不久后积极表现出来。
大概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一面是升学的压力,一面是个性的张扬,矛盾时时刻刻存在。老师叫我们写一篇作文,以上学路上的场景为由头,这本是一个自由发挥的题目,看见的,想到的都是可以入题的,这种想法,到今天也没有改变。于是那时的我,描写了一个每天都会看见的拖车人,就像老师的要求一样,我几乎每天都可以看见他拖着沉重的板车路过省级机关大院的门口,头发花白,约摸四五十岁的年纪,脸上是深刻的岁月痕迹。这是我第一次在生活里看见如同书本描写的苦人儿的场景,还有那种出自机关里的所谓高干对他的不屑。既然是每天都见到的真实,自然可以拿来说事,不是强词夺理,只是理所当然。
三百字的稿纸,写了差不多四页,对于一个小学生而言,光是着字数也该算是难得,孩子的心里,除了实话实说,还不至于带有什么政治的目的。文章很黑,我想看过的人是这么认为的。自欺欺人的大同世界,是每个人心里的乌托邦。那是我至今保留的最为干净的一篇手稿,没有一个字的标记或是评语,老师淡淡地说,“重写!”好吧,逆来顺受是做学生该有的美德,我重写,只是写不出来,如果偏偏以《上学路上》为题,我真正关注的却不能成文,那该说什么?我见过其他同学的好作文,作为给我的范例,老师的确精挑细选过,满纸的“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着小书包?”从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这些不是能自我口中吐出的字句。从不唱歌,难道是因为那些庸脂俗粉的歌词?为了交差,老师给我一篇关于小朋友扶老人家过马路的看图说话,于是我竭尽全力地复述着那个雷锋叔叔的陈糠烂谷,真真假假的遭遇,是为了那篇作文,或者,更多的是为了一种奉迎。老师的强权,是为了考试的成绩,苦心我总该理解,那以后的作文,满目都是想象里美好的空间,大概,除了“反骨”,我还是一个一流的说书人,编故事,哄骗那些有需要的可怜人。就像我在公园游记的最后写道,“社会进步,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日子幸福开怀”这般的官话时,有人会怀疑,一个孩子在玩得精疲力竭以后怎会有这样的想法?那么既然有人提及,我就该老老实实顺从,换一句通俗的吧,“公园真好玩,我下次还要来!”
无论是否真的想到,无论是否有必要说,这些关于文字上的束缚,终究是培养了那种闪烁其词的恶习。织就的谎言,让我自觉不寂寞,因为自己不屑一顾的言辞,总有人看得如获至宝——莫波桑在小说里说,那些,都是铭刻在墓碑上的鬼话!
这,是一种难以宽恕的罪过……
(六)
这一篇笔记,当我决定继续使用“琉璃”二字作为定语时,便注定我不加修饰地表达自己。许多年来,不曾这样过。不写那些绝对不能公诸于世的文字,无人喝彩的演出索然无味;我把鲜为人知的过往或者从未向人提及的情绪标注在纸上,寻找可以接受的读者。这本来就是一些拿来茶余饭后消遣的故事。
人,生活在过去里,就像是构建的元素,往昔的所有,都是楼宇的基石,现在的所有,都是曾经的影子。所以忘却是件困难的事情,除非它真的不值得记忆。聪明人不是健忘者,只是他们知道如何处理回忆的影响。
看照片,于是会想起相机;想起相机,又叫人想到学摄影的时光,只是这段过往,加上了时间的界限,十年以前。
不经意提及的“十年”,已经不完全是一个空乏的时间概念,因为发生在自己身上,故而颇为珍贵。不知道人生有多少十年,当生命走过第一个具有完全强烈意识的“十年”时,再也笑不出来那种年少无知了。
爱恨情仇,风雨沉浮,当有心人猜测着我经历了同龄人不该经历的过往时,年龄,让我学会沉默和微笑。我不喜欢西方人的说法,中国孩子缺乏“微笑教育”——中国人的矜持,微笑保留在最合适的时候,比之西方人毫无心意的礼节性微笑,似乎中国人的微笑,隐含了太多的猜想。
血气方刚的年代里,曾经幻想自己饱经风霜的一生,那种历经苦难痴心不改的勇气,让人高山仰止。总以为那样的生活才有意义。我不善于谎言,因为那是罪过的一种,其实人生来只说过一个刻意的谎言,其它所有尾随其后的,都不过是为了圆满那个最初的谎言而不得已为之的虚假。无论善意与否,说谎都是叫人精疲力竭的事情,我厌烦那种时刻都必须警惕地固守原罪的紧张,于是当我希望表述我经历的苦难时,我选择了愚蠢的自我营造困难,而不是臆测。甘愿承受着那些源于自我的物理上的艰难,劳心劳力的结果往往却是一无所获。
当然,我比想象中更怕疼痛,于是伤痕的意义不是充实自我,而是打救愚昧。实际上,在客观上的生活,我过得非常舒适;为了那些旁人无法理解的内涵,主观的冲动,往往使人自陷万劫不复。十年的时间,不是拿来唏嘘时光荏苒的,只是告诫自己,不再幼稚无知。人生活着并肩负着相应的负担,脚踏实地的每一步,是对所有人的责任。
心里渐渐磨灭了路易十四的那句名言,“朕即天下”,那种被称之为野心的东西,或许被唤作男人的魅力,只是这些魅力,并不等于好名声,或是好下场。“太阳王”也不曾因为他的大气名言而落得什么伟大的赞颂,小个子的皇帝对于生活的满足,在他死后,被后人说成挥霍无度的荒淫。冬天里的落木,时刻演示着化尘于土的周而复始,该叫人向往的,是简单的和谐。
向往一种平淡生活,是十年后走出梦魇的再次执著。十九岁离开家庭的时候,曾经想过,我就是那大树上的一颗种子,当我落下,生入土里,开枝散叶,逐渐成材时,不便不再属于那棵生育我的大树,而是整个森林。终究,我也逃不过生命轨迹里的周期,成家立业,爱妻护子,有什么办法?真正的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看来千篇一律的平淡,只是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罢了。
应该时刻具有感恩的心,当世界的周转,将一个家庭,一个爱人,一个将来赐予我时,满心焦躁的狂热,渐渐平复,对真实生活的种种情怀的深刻感悟,逐步迈进平凡的轨迹,感谢那些叫我放弃执迷的恩赐……
(七)
这不是一个可以解说清楚的状态。或者应该问什么是不凡,那样,会更方便了解彼此的关联。
让我来解释不凡的概念,“说平凡话,行平凡事,悟平凡道,为之不凡。”我努力走入的平凡生活,实际上,大概才是真正的不凡。
没有那么多冠冕堂皇,生活,本来就是波澜不惊的。
讲述的是那些鸡毛蒜皮的过往,在记忆里唯一保有地位的片断,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在一笑后付诸东流,就像我喜欢乘船于长江上,看着百川到海的气派。
平凡的故事,真得有那些不平凡的背后吗?写的人不曾执著,读的人,更无需细究那些字里行间,消遣的心情,不应该为咬文嚼字的烦恼而打消。
罢了。
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瑕秽,过于日月。
公元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
于加拿大·渥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