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城笔记
(一)
公元两千零四年十二月六号。
自从八月二十四号踏上独行之路起,至今已经差不多三个月了。
懒得去扳手指计算过往的时日,就这么一秒一秒,一分一分,然后一天一天地消磨着曾经拥有的三个月美好时光。
不知道为什么会忽然用美好这样一个久违的词汇来形容逝去的三个月,但是毕竟是用了,既然不经意地写下,就无谓于擦去,姑且留着,姑且看着,姑且…… 姑且感受着。
忽然觉得留着“美好”这个美好的形容词,是因为我已经找不到合适的方式去描述这个已经远去的九十天。在已近枯竭的头脑中搜索所有可用的形容词,热闹?孤单?成功?失败?丰富?枯燥?充实?空乏?还是…… 其实是我所能想到的词汇,都是差不多可以拿来说事儿的,于是自己也迷糊了,看着罗列的貌似是对立的一组组词语,还是全部舍弃了。仅仅凭着自以为是的公正心,我实在不知道如何在这些反义词取舍,以免偏颇。唯一要说的就是,这三个月里,囊括了太多,以至于难以权衡轻重,还是将错就错,就用“美好”这个词罢。
现在已经是很难去捉摸自己的感受,面对成为过去,也成为现实的三个月,真正能做的,大概只有笑了。
不知道加拿大给了我一个什么样的印象,是好还是坏,当然这个冰天雪地的国家还远远够不上东方人对西方世界评价的标准。我在想,如果我只是来三个月,然后离开,再也不回来,也许我会有一个全面的印象;可惜不是,走了,还是要回来的,所以好像也就不急着下什么定义,留一个未知的空间,慢慢去反映这个飘雪的国度。“骑驴看唱本”,我拿这个来说明自己。
飞机票是七号上午七点五十五的,距离开加拿大,还有差不多二十四个小时。现在我已经忘记了当时的心情,只知道还有一些事需要办妥。
既没有兴奋,也没有感慨,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度过了在加拿大的最后一天。是两千零四年在加拿大的最后一天。
(二)
公元两千零四年十二月七号上午五时三十四分。
我清楚地记得这个时间,因为这是我第二次打电话给那个将送我去机场的朋。他迟到了。虽然前一天什么感觉也没有,但现在已经按奈不住了,飞机场是我唯一想去的地方,越快越好。
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让自己如此急切。三个月前我曾给自己定下目标——三个月内过语言,然后回国。三个月零七天后,这个目标达成了,就像当初我离开中国一样,凡事都已妥贴,不离开就显得不切场合了。也许我就是这样,注定会一生不定,凡事达成之后就不愿再停留一刻,待得越久,便越感无趣。
五点四十分,那个一贯迟到的朋友以这样一个精确的时间出现在我面前。
我留下保有了三个月的房门钥匙,和一份留言,然后背着包,拖着行李,头也没回地上车,离开了。就想我当初走进机场的那样,头也没回。不过自己还是清楚,这种坚决有着截然相反的含义。尽管曲终人散是我一直挂在嘴边的,但是三个月前的坚决多少都有些感伤,是害怕回头的无奈;三个月后的坚决却是真实的无所谓,是不愿回头的自觉。过往的时光已经消散,就好像今天坐在桌前记录时,还要搜肠刮肚那些往昔的记忆。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失败。我的失败,也是这个冰封国度的失败。
昏黄的路灯指挥着前往机场的路。
(三)
公元两千零四年十二月七号上午六时。大概。
我提前两个小时,已经坐进了机场的候机室。八点零五分的飞机,距现在还有两个小时零五分钟。
在飞机场里静静地等待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尤其是今时今日,等待一架回国的飞机。当初来的时候没有什么不适,进了机场,换了登机牌,上飞机,起飞。这种紧凑的行程安排对我而言再合适不过了。所以我想我的人生一定很无趣,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匆匆忙忙,实在没有也不敢有什么叫我可以停顿下来的闲暇。一直是这样,就好像我的回忆也不过像是走马灯似的飞快地一件件一桩桩掠过脑海,就算是十九年十一个月又十一天的记忆,也会在十九分钟又十二秒内全部告终,然后就剩下毫无期待的长久乏味了。所以我的空闲也只能限制在十九分钟又十二秒内,也许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空闲时间可以有所增加,大概到我一百二十五岁的时候,我才可以容忍两个小时零五分钟的等待。
长这么大,除了等死,从来没有觉得时间这么难过,用“爬”来形容,亦是奢侈的。在回忆结束的四十分钟后,候机厅里的人才慢慢多了起来。即便如此,也只能说,是因为大家都来得早了。
这个所在,变得越来越熟悉,到底是这个城市太小,还是人口太少,来来回回身边的人,都是一张张似曾相识的脸孔。大部分都是语言学校的。看来这是个回国的高峰期。
尽管绝大多数人都只是一面之缘,这个陌生的环境还是透着一点儿可怜的熟悉,简单的说,就是黑头发,黄皮肤的熟悉。当然,这不是那么容易瞧见的,需要一些能力,至少的辨别那些染着黄头发,带着带色儿的隐性眼睛的动物,到底是什么种。
我觉得我在用一种过分强硬的口气,讨论着这些追附时尚的中国人。即便我一直追求自由的意志,并且希望以自由的心感染所有受禁锢的人,但是,事实上,在感染的过程中,我同样被感染了,被禁锢了。我实在自说自划地用一种传统的认知裹缚他人自我解放的自由。金黄的头发,蓝绿的眼睛,无论这个搭配在中国人身上是否妥帖,但毕竟是个人的自由。这与我无关。我很穷,所以还是照料好我自己就行了,其他的事,其他的人去处理好了。
除了这些需要花心思去猜度的中国人之外,还有一些中国人是不需要看就知道的。他们的声音是可以隔着一个区就清楚听见的。凭着在国内十九年八个月的经验,我知道后面走来的这群人不仅仅是中国人,而且还是中国的政府干部,通常是以学习考察为名的。
看到这些人,我才猛地回忆起自己会背井离乡的缘由。我想我的后脑勺儿一定长着反骨,或者是他们真的招惹了我,从小就对政府抱有不满情绪。所以后来,爸爸劝我离开了。所以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的离开是利国利民的,然后就心情舒展了。
官员们那种作报告似的高谈阔论充斥了整个候机厅,弥漫在每一张候机椅的上空,蔓延了余下的一个小时零五分钟。
我估摸着,上了飞机,就会安静了。
(四)
公元两千零四年十二月七号上八点零五分。我如期坐上了回城的飞机。
机窗上结着厚厚的冰花,除了反光,什么也没有。外边的世界不过是一片飘雪,看不看,都已经无所谓了。这是在加拿大的第三个月了,看这漫天大雪,也已经有两三个多礼拜了,最初的那种兴奋,早就被冰封了,现在,所剩的是习以为常。曾经面对连续了三天的大雪而感叹,加拿大人是怎么忍受这种飞雪连天的日子?数日之后的我,平静的发现,面对忍受的唯一方药就是习惯。幸好,我已经习惯了。白,一种最简单却又最复杂的颜色,在我的眼里,已经没有任何区别了。曾几何时,当有人问我最喜欢的颜色的时候,我的回答是:黑与白。黑是最包容的色调;白是最挑剔的颜色。黑和白,就是挑剔与包容。我常常认为同时喜欢这两种颜色的人一定有些分裂,鱼与熊掌,二者兼得。现在,目睹着无限的白茫,我才觉醒,原来,白也是一种随便的色彩,如果黑,是内化外力的话,那么白则更趋于张显——白色是最没有主见的,任何其他的颜色都可以在此找到自己的归宿,他们不可能被白色吸收,只是在各种调色的夹缝里协调自身。所以黑和白其实没有什么区别,无非是鱼和塑成熊掌状的鱼,或是造成鱼形的熊掌和熊掌。这是我对颜色的一点点儿新认知。
那些考察学习并且学成归国的中国官员们终于停息了所有的喧嚣。当然,他们并没有如我所愿的登机后立即沉默。先是找机位,又是塞行李,然后还要换座位,这倒让我觉得是提前坐上了从苏州开往南京的火车。如果我没有记错,每个乘客可以携带一只随身行李箱,一个背包,和一个电脑包。反正我只有一只小拖箱和一个电脑包,所以是在很难理解为什么他们会有那么多的行李要挤塞,大包小包。带着官腔的玩笑声是最叫我头痛的,他们没有给我面子,让我在登机后还要忍受这种吵闹,足证明我对他们的不满情绪是事出有因的,这是最等价的交易。有一点是值得说明的,对于这种类型的忍受,我付与的态度是不满,而不可能是习惯,否则,今天,我就不会坐在这架回城的飞机上。
飞机离开登机门,驶上跑道,然后就止住了。就像当初离城的飞机硬生生的耽搁了一个钟头一样,这次,这架回城的飞机也是毫无理由的中止了活动。假如三个月前的延误是因为中国舍不得我,抑或是我还舍不得中国,都是可以理解的,而此时的这种宁静实在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我舍得离开,渥京也应当舍得让我离开,这才是等价的,因为我实在找不到什么留在这里的价值。
我需要仔细地回忆一下过往的三个月:从我来的那天起,我那个房东的生活情况变得乐观了,除了每个月昂贵的房租之外,她那份貌似体面的律师工作终于接到了一份儿像样的案子,但是历时三个月,依然毫无进展;这个号称五年没有变化的渥太华,在我到来的第二天,在某一条看似是要道的小路边,一家同性恋酒吧搭起了装修用的脚手架,但是三个月过去了,依然没有变化;在我来的第三天,我交给了语言考试中心三千一百二十加币上课费用,一百二十八加币的保险费用,还有后来的一百一十加币的考试费用——但是三个月来,我每天去上课,雨雪无阻,没有落掉一张我应该拿到的教学资料,然后到这里的第二个月就剩了一场莫名其妙的病,去了趟医院,做了四项检查,全是由保险公司支付的,再然后,考了一次语言,居然让我蒙混过关,于是这第一次的考试费用也就成了最后一次。所以我算来算去,我没有给这个鬼地方做过任何贡献,舍不得我,是没有理由的。我花了差不多五分钟回忆这段经历。又过了十五分钟,飞机才继续了运动。我想,加拿大是花了这二十分钟来评估飞机上的每一个人,包括我在内,计算了每一个人的价值,然后发现这一飞机的人都没有什么建树,然后就放行了。我觉得我有所进步了,其一是我很明确我和这个国家的关系,说白了就是因为各自所要的利益而勾搭在一起,所以我才学会了锱铢必争的计算。“锱铢必争”这个词好像是用大了,这是丘吉尔在谈论国际政治的时候才用的。不过,我是中国人,它是加拿大,算是国际了。第二,我不再那么自以为是了,我知道这个缓慢的国家花了整整二十分钟,是用来计算了整架飞机上的所有人,而不是我一个,在必要的时候,我把自己埋在所有人的集合中,然后连脑袋也懒得露出来了。
被放行的飞机有一种压抑了很久以后的冲动,在跑道上奔得飞快,这里用“飞”来形容“快”是最贴切不过的了,这种“快”马上就会“飞”起来。这一飞机的毫无贡献的家伙们,就要被送走了。速度除了本身的物理意义之外,同样表示一种文学上的心情,一种急迫的心情。我不是学“1+1=2”的,所以不想去精确计算这种心情的急迫程度,只是用一种最简单的叫做类比的文艺手法来估计一下。据说如果给时速二百公里的汽车加上机翼,那汽车就能飞起来。这是简单的升力问题,汽车和飞机就可以相互转换了。科技,其实如此简单。
(五)
女人大概会比较喜欢飞机起飞的那一刹那,原因是,这让她们感觉到一股强有力的足以把她们放飞的力量。说白了,这种可以托起她们的强大力量,给了她们一种依靠的安全感。当然,很多女人对飞机的安全感只存在于这一霎那。有鉴于此,男人则几乎绝口不提这种快感。一则,男人总希望有一种囊括寰宇的气概,与其让飞机托起他们,倒不如让他们托起飞机,所以造飞机的是莱克兄弟,而不是莱克姐妹。二来,社会的环境也没有给男人依靠的机会,即使有人会乐于这一刻的安慰,也最好保持沉默,否则就会被女人所不屑,毕竟女人要嫁的是强有力的男人而不是强有力的飞机。这个世界很不公平,当女人可以光明正大地自称“女强人”时,男人却不能偷偷摸摸地表露软弱。
我倒是对飞机起飞的力量毫无知觉,就我而言,那不过是一次奇异的颠簸,与汽车不同,飞机一旦颠起,就真的飞了起来。当然不是我掩盖脆弱的谎言。
让我兴奋的往往是飞机穿过云层。我体验着由清明,到迷蒙,然后又豁然开朗的经历。而飞机真正飞稳之后,机舱里和陆地上是没有区别的,从哪里飞又要飞到哪里去是没有意义的。这样的心态,坐在离城的飞机上是好的,因为它可以是我免去平常的思念之苦;但是,坐在回城的飞机上却是不道义的,我没有那种被其他人看来是因为有情有义而产生的回家的激动。总之飞就是飞了,就好像我没有必要考虑从哪里生,又要死到哪里去一样,同样,飞行的行程是我这个门外汉没必要也无权考虑的问题。所以,从渥太华到温哥华,又从温哥华到上海,其实是一样的,只是中间夹杂了一次转机。
这架倒霉的飞机一直在阳光所及的范围内折腾着,暴露在云层以外的飞行让阳光变得异常强烈。三个月前,我睡了一路,精神抖擞地来到加拿大;今天,我可能一路无眠,然后昏昏沉沉地回到中国,不过也好,省得颠倒时差了。
就在穿过云层的分秒间,机窗上的冰花尽数融化了。透过窗口,可以看见漫无边际的云。几个小时前,是我自己挑了这个靠窗口的座位,虽然不能睡眠,倒还可以欣赏。
绵软的云似乎不比雪白,或者是阳光的缘故。坐了这么多回飞机,倒是头一朝看见这么平坦的云。没有那些引人遐想的怪石嶙峋,亦没有天外天国的重重叠叠。用“一马平川”来表述这片云地应当是合适的。说到底,我还是不知道要如何使用这个词汇,小学的时候曾用这个词描述过平原,结果被红笔勾划掉了,于是一直留着记忆,至今没敢再用过。后来才明白,“一马平川”是个名词,而不是形容词,所以当初要么就老老实实地说广阔的平原,要么干脆只用“一马平川”。画蛇添足是常犯的毛病。
看着这片无垠的云地,忽然想起“浩瀚”这个词。面对无穷广大之境,我总会产生一种不露于言表的兴奋,所以我常常给自己的评价就是“好大喜功”,弄得很有点小资产阶级狂热的味道。还可以说得更体面一点,就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左’的错误”。总之,话就是人说的。记不清楚是不是在《清史演义》里曾经看过一个叫“浩罕”的汗国。对于这种小国犯边作乱的故事早就没了兴趣,倒是这个名字,很叫我琢磨。我会很自觉地把“浩罕”和“浩瀚”关联起来,然后就变成了一个词——“浩瀚”。弹丸小国亦敢妄称“浩瀚”,到底是自不量力还是野心勃勃?不过也没有必要细究,毕竟是“浩罕”而不是“浩瀚”。后来在一部网络小说里又看见过“浩瀚国”这样的角色,按照小说的描写,“浩瀚国”象征着天真和华丽,当然,这只不过是一家之见。至少在我的观念里,天真对应的是单纯,华丽只属于邪媚,同理,这也是我的一家之见罢了。不过我所见的宗教的画师倒是都很赞同我的这种看法,至少他们笔下的漫天神佛都是衣着简单朴质,又不失天真烂漫。
说到满天神佛,望着这广大云地,我又开始了同样漫无边际的联想,有谁知道,这平坦的云地上是不是真的有什么神仙居?空中楼阁,这个消匿已久的世界奇观到底在什么地方?从某种意义上,现代科学所不能证明存在的东西,同样无法被现代科学证实不存在。当人们想走进东边的房间时,却走进了西边的房间,这是一个很早以前就开始流行的悖论。
当我以专注的眼神探究神祗时,却看见了机翼掠过带起的一丝流云,如此的虚幻而又美丽,勾引了我所有的注意力。现实的美妙的确比虚幻的神秘更具吸引力,我是这样,其实所有人都是这样:一个活色生香的美人儿肯定比一个据说神秘的黑盒子好得多。
流云映着阳光的金红色,划过了我路过的途径。
从渥太华到上海,一共是二十一个小时。这二十一个小时,一共要吃三顿简餐。这是叫我心碎的四顿饭,与其说是饭,不如说是土豆和面条。第一顿,我想吃牛肉,于是我要了牛肉餐,结果餐盒里装的是牛肉和土豆;而我旁座的人吃的是猪肉和米饭。于是第二顿,我想吃米饭,就要了猪肉餐,结果餐盒里装的是猪肉和面条;而我旁座的人吃的是鸡肉和米饭。第三顿时我一定要吃米饭,于是就要了鸡肉餐,结果餐盒里还是鸡肉和面条;而我旁座的人吃的是猪肉和米饭。在乘务员最后一次收餐盒之际,我意识到不可能在踏进国门前一刻再有机会吃到米饭了。也许这就是我说的悖论了。不过这个悖论很容易解决,为什么我盯住的是猪牛鸡鸭,而不是米饭呢?如果我说我要米饭,那每次得到的一定就是米饭了。只能说,觉悟得迟了。
(六)
一路的阳光,一路的流云。就这么一路,回到了中国。
到了上海已经是晚上六点多钟了,天黑的时候,才能看见上海所谓的骄傲。坐在飞机上,向下张望,是复杂的道路和拥堵的交通,路灯车灯把整个上海映得昏黄。繁华大都市的豪迈对我而言只是麻烦,还没下飞机,就开始感到了堵塞的乏味。今天是星期五。
飞机停进了浦东机场,加航又开始了习惯性地报站和致谢辞,一边英文,一边中文。虽然说中文的乘务员发音实在不标准,多少带着些港澳台胞的口音,但是总比用上海话好多了。
一路上几乎没有好好休息过,一闭眼就是一片阳光射过眼睑的血红。其实我是可以把窗户关起来的,只是舍不得这难得的平阔云地喝一丝机翼边的流云。
还好,着陆后还没有觉得疲倦,看来晚上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进了机场,入关,拿行李,才忽然觉得大都市的大机场实在叫人头痛,就那么一条直路,单单走了十几分钟都没有看见尽头。落了地,踏进国门,反倒叫我烦躁起来。看着遥遥无期的前路,一种燥热的感觉又内而外地翻涌,背上又刺又痒。当看见穿着机场工作服的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时,我三个月以来第一次毫无顾忌地以中国话提问。“在哪里提行李?”我自觉是标准的普通话,如果说有口音,也是只是北方的调子,怎么也不可能是上海腔。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问题换来的是一连串上海话的回答。在中国也会有语言上的障碍,这将是我颜面无光,进而引起我的恼火,于是不理智使我又用英语问了一遍我的问题,于是换来的是双方的沉默,于是我径直走了。之所以用不理智来形容我当时的行为,是因为曾几何时我是如此地厌恶那些所谓的“海归”卖弄他们其实并不地道的英文,但是今天我也卖弄了,更糟的是我刚刚出门儿才三个月,比之那些久混成精的老“海归”的不地道的英语,我的似乎更不精纯。我很有理智地鄙视了一次自己的不理智行为。
入关,拿行李,出机场,比预计的顺利太多,如果比起三个月前在加拿大机场的那些曲折经历,实在可以说是老天对我的补偿或是眷顾了。可惜太顺利的事情就没有记叙的必要,因为它缺少文学所需的最基本的矛盾。
这种顺利令接惯了国际航班的老爸也意外了。刚刚坐进茶舍点了杯茶,就看见我走出机场,看来茶是浪费了。
一年前,我们在同样的地方,等待着从同样冰天雪地的地方回来的表姐时,老妈还捧了一束鲜花。那是家里第一次接一个留学生的场面,舅舅、舅妈是理所当然要到的,老爸、老妈还有我也到了。又是献花又是拍照,我看看表姐,表姐看看我,大家都笑了,我们在拿一种迎接凯旋英雄的仪式迎接了一个仅仅是留学间隔回国探亲的学生。一回生,二回熟,这次的场面就简洁了很多,只有老爸和他的一个上海的朋友来了,草草寒暄了几句,就迅速离开了机场。这倒反而让我觉得踏实了,至少不必给自己太多的压力,毕竟我还不是什么凯旋的英雄。
上海的美食地图向我展开了,当下时,唯一值得我们三个人寒暄的就是晚饭问题,于是有了一句让我觉得无比大气的话,“想吃什么就说。”于是我想了很久,直截了当地回答:“米饭。”我不会在因为猪肉牛肉或是鸡肉而错过米饭了。
于是,我们找了一家清淡的杭帮菜馆,上了条鲳鱼,一盅毛氏红烧肉,一碗荠菜豆腐羹和一碟炒豌豆叶。好像没有一个是杭帮菜。就像三个月前走时那样,现在,我的面前,同样有一杯啤酒。与践行不同,这次是接风。同样,与践行酒不同,这被接风酒,我一口也没有喝,至少我还没有啤酒和米饭的习惯。
应该算是特意安排的,我又住进了当初离开前一晚住进的酒店,同样的房间,同样是窗外的黄浦江和外滩,同样是不灭的霓虹晚照和经久的汽笛长鸣。还是那个窗口里的整个上海,好像这个号称日新月异的大都市,这往昔的三个月里没有什么变化。
晚上见了个从南京移居上海的同学,从调侃上海机场的那场遭遇开始,开始了历时一晚的关于上海人的讨论。这种讨论多少有些调侃的意味,老爸看了看我,我明白,从某种意义上,我也算是上海人。只是我从来都是把自己独立在上海之外,以一种挑逗的眼光看待上海,这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像从小就无视政府官员一样,没缘由,也改不了。
当我送走同学时,我说了一句“再见了,上海人。”可怜的家伙,还没来得及反驳什么,车就开走了,她也只好无可奈何地接受了这个称呼——从南京移居到上海的人,简单说,就是上海人。
回到住处,洗了个澡,然后倒头就睡,用几乎四十个小时的清醒换来了这一晚的无时差状态。
(七)
公元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号。早上七点。
加拿大的三个月养成了这个坚定的生物钟,无论多久没睡,或是睡得多晚,早上七点,我一定会醒。吃罢早饭,收拾收拾,赶到火车站,乘着据说是第一天正式运行的高速城际列车,老爸回南京,我则在苏州逗留一天。
(八)
苏州的火车站好像也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么小,那么乱。
排了好久的队,等到了出租车,急急忙忙赶去学校。十二月九号,星期四,苏州大学二零零三级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在这一天的上午有课。而宿舍的那帮兄弟还蹲在宿舍里,等我。
车开到葑门,苏大东区医院门口。以前每次从南京回到苏州,都会从这个门里走进校园,然后开始未来的半个月的大学生活。然后再从另一个门走出学校,去车站,回南京。公元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号,上午十时许,我从渥太华回到苏州,从这个门走进了阔别三月的苏州大学。
拖着箱子,背着电脑,来到原来那个破破烂烂的宿舍楼下。这栋曾经被老爸誉为培育了无数令苏大引以为豪的人物的筒子楼,在我走后的那个暑假,重新粉刷了一遍。现在看起来干净了一些。我到了加拿大不久,同学在网上告诉我,我原来住的那个小楼粉刷了,不过只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还有我那辆从南京带到苏州的绑着绿色“金陵中学”牌子的红色阿米尼不见了,不知道算不算是失窃,于是我一边走一边检阅着车棚,发现那辆跟了我五六年的爱骑真的不见了。虽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要是真遇到什么伯乐,也就算了,倘若不是,三两蟊贼就真的埋没了我的千里良驹了。偷车贼,令人头痛的东西。伤感完我的宝马良驹,便走进了那个其实比原来好了很多的小楼。
有人下来接行李,有人在门口迎接,这种亲切地感觉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了,这个和出国无关。然后是各种话题的闲聊,所有人都等在宿舍里,直到课间,才敢走进那个已经开始了四十分钟的课堂。今天的迟到是以到火车站接我为理由的,中国教育难得的人性化凸现,老师没有追究迟到的责任,至少是表面上的。
这个课堂第一次让我觉得事不关己,虽然花名册上的一号似乎还是我,但是已经被老师习惯性地忽略了。其他人都在很认真地听课,偶尔有一两个人会回头看看我,笑一笑,但是在宿舍还是在课堂,对我来说是一样的,只是换了个地方,继续聊天儿罢了。老师出了个选择题,然后我私自猜了个答案,居然让我蒙上了,我很满足,然后继续聊天。这种一击必中的快感很容易让我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所有涉及的知识,实际上不是,但是此时此刻,这无伤大雅。
中饭是分散的。单身的几个人,包括我,在一起,吃的食堂。谈恋爱的,则各自行动。这是没什么可以避讳的,以爱的名字,什么都是可以谅解的。
晚饭是聚在一次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原本计划在饭店解决的晚餐,变成了一帮人蹲在家里,围着一只电饭煲折腾的火锅。电饭煲做火锅,看不见翻腾的水泡,就这么闷闷地热着。好在吃饭的人有说不完的话,火锅的热闹被人的热闹取代了。
第二天是星期五,还有英语课,所以让他们都早些回去休息了。原本是又打算和他们一起去课堂的,后来又作罢了,因为是英语课,而且还要做听力练习。我根本就不想听那些从磁带里憋出来的唧唧哇哇的声响,如果被问起来,我又表现得一无所知,那将使我觉得很难堪。于是干脆别去凑热闹了。
送走所有的人,一个人对着不能上网的电脑,坐着。手机响了,兄弟们在楼下帮我看好了公交路线,打电话告诉我一声。然后我站在窗口,和他们挥挥手,看着他们离开,又回到电脑前,傻傻地坐着,直到睡觉。
(九)
在苏州的第二天。早上八点钟来,做了最后一次思想斗争,决定不去上课了,然后收拾了背包,下楼,坐车,去观前街。
回国的第三天了,还在外边闲逛,没有回家请安。于是我买了下午四点的回南京火车。这是我来得及赶回家吃晚饭,又可以在苏州多逗留一段时间的车次。
买了票,就得找个地方吃早饭了。曾经每个礼拜天上午都要吃的鸡汤馄饨和蟹粉小笼,今天依然还是吸引我,顺道,先买了只五芳斋的肉粽子。一只粽子,一份蟹粉小笼,一碗鸡汤馄饨,早饭还算是丰盛。当初在苏州上大学时也没有如此的雅兴,或叫做清闲。
吃完早餐,难得的兴致,我居然会在观前街闲逛起来,难得的很。不过我的逛街还是叫商家头痛的,只是驻足,不会深入,在门口看看就足够了。
出了观前,望见隔街“同德兴”面馆的旗,忽然想起了那个很香的焖肉面和卤鸭面。吃过的人都应该还会记得。刚吃了早饭,于是望梅止渴就好了。
在怡园门口等八路车回学校,顺便买了个烤山芋,挑了个最小的,很甜。在加拿大的时候,有同学说自己在家做烤山芋,结果弄得和木头渣儿似的,就是因为不甜,不面,一句话,种不对。
回到学校,路过本部的图书馆,忽然想上网看看了,又没有借书证,只好蹲在图书馆门口,通过无线网络,浏览了一下邮箱和明年的选课情况。图书馆前来来往往的人,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我,一语不发。不久,一个人擦肩而过,我不知道用“擦肩而过”是否妥帖,我蹲着,他从我身边走过,然后留下一句话“COMPAQ的。”我看了看我的电脑,COMPAQ的。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形容很猥琐,于是三两下收拾了电脑,离开了。
从本部回东区,是要经过东吴桥的。站在桥上,回想起这一年五一长假回家时,就是背着包,站在东吴桥上,看见护城河上笼起的水雾,于是写下了《水雾江南笔记》,也自此开始了《笔记》的话题。而今是初冬了,空气略微地干燥了些,江南的水雾也消散干净了,留下的只是一连串的回忆和一篇《水雾江南笔记》。东吴桥下,护城河上,货船,游船继续往来不息,卷带起的水波扩散,然后消失。
继续往东区方向走,桥下有几个熟悉的身影走过,我看了看,确认了一下,然后继续向前走。
宿舍里的人都去上课了,幸好昨天留了把钥匙给我。一个人坐在寝室里,坐在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位置,面对电视和游戏机,原本右手边的我的床现在已经易主了。打开电视,接好游戏机,然后开始玩游戏。过去的一年,有差不多一半的时间是待在这两个家伙旁边的,不是玩就是看。今天,看着熟悉的电视,摸着熟悉的手柄,玩着不熟悉的游戏。
下午三点,我该离开了。兄弟们帮我拖着箱子,把我送上公交车。留在身后的是一张张苏州大学大学生的笑脸。我也曾经是这个学校的一员。
在提笔写起苏州这一段时,记忆里出现了一片空白,我忽然想不起来我是怎么离开学校,离开苏州,离开那些和我呆在一个屋檐下整整一年的兄弟们的。我试图在原有的那一年的记忆里绘制一张行程地图,然后看看我是不是曾经走过,但是徒劳无功。其实道理很简单,苏州的东环高架修好了,原本因为不通车而改线的公交也恢复了正常。我的确从一扇反复经过的门走进苏大,但是却没有从习惯出入的门离开苏大,于是这次特殊的离开,便在那个定式一样的记忆里留下了空白。我开始可以理解失忆是怎么回事了,同理,人的记忆就好像一个个小的关节点,只有顺理成章地连接,才能保持清醒;一旦一个环节跳出了常规,整个记忆就会脱节,于是就成了失忆。
(十)
公元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号,下午四时零五分。
我走进了熟悉的苏州火车站,搭上从浙江开往安徽,途经南京的火车。
三十分钟后,火车停进了无锡站,停车三分钟;七十分钟后,火车又停进了常州站,停车四分钟;一百五十分钟后,火车开进镇江站,停车两分钟;一百八十三分钟后,这辆开往安徽的列车,停靠南京车站,停车六分钟。
我拿好行李,背上电脑,排着队下车,排着队出站。
我,拖着箱子,背着电脑,站在了南京的街头。
在西方国家,中国人聚集的地方叫“中国城”,于是,中国就变成了一个城。然后,在中国这个大城市里,上海是个城,苏州是个城,南京,同样也是个城。
我,飞掠过中国的上空,住在上海的黄浦江边,在苏州感受了一年的感觉,现在,又站在了南京的街头。
算是终于回城了。
所以,我把这篇笔记叫做《回城笔记》。